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
发布时间:2022-02-18 23:53 来源:东方网 作者:樊华 阅读量:10565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《综保区管理办法》从集成固化综合保税区政策措施,体现海关机构改革新职能,预留发展空间和加强协同治理等方面,对提升综合保税区管理规范化,法治化水平进行了全面部署
截至目前,我国综合保税区数量达155个,占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量的比例达92.8%,已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绝对主力军2021年,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5.9万亿元,较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增幅高2.4个百分点
无锡高新区综合保险区管理局副局长邱瑞华表示,后期,综合保险区还将打造智能联网货车自动驾驶,智能装卸全流程无人化运营场景,延伸至园区智能管理,智能监管,实现园区与企业的智能互联。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